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2|回复: 0

[意见建议] 言论自由和提供者的责任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
发表于 2024-1-1 18: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邦最高法院将确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其平台上的第三方出版物的责任限额。



部长们将判断提供商是否应该监控所有已发布的内容,并在不从空气中删除有害内容的情况下进行赔偿,即使之前没有法院决定将其排除。
一方面,有人认为提前删除内容构成事先审查,侵犯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另一方面,人们认为,维护有害材料会对用户造成伤害,包括根据具体情况违反其他基本保障,例如人的尊严权、平等权等。

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更不用说承认国家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存在惰性。

因此,在详细分析巴西最高法院的辩论之前,有必要看看世界对于“言论自由x发布内容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冲突如何定位。

在北美模式中,言论自由被写入 1791 年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对其进行限制。

因此,北美国家往往不会根据所传达的信息、信念或意识形态的内容来限制言论,也不干预公共辩论。因此,在国家干预之前必须有强有力的理由,同时考虑到背景的相关性以及可能煽动实施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

举例来说,北美模式通常允许与三K党运动有联系的公民分享种族主义和反犹太主义性质的出版物,而代理或提供者对所披露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实上,只有当发布的内容煽动即将发生的非法行为,即代表采取具 电报号码数据 体行动的危险,例如呼吁其他成员实施私刑时,才会发生任何国家干预。

就提供商而言,美国模式免除了应用程序平台对第三方发布的有害内容的责任——但版权侵权除外,版权侵权有自己的立法。

尽管可以免除责任,但在违反平台使用政策的情况下,仅在用户经法外通知后即可删除内容。

然而,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一直受到所谓的仇恨言论、种族隔离、歧视和反民主思想的影响,这些思想占据了网络,导致该国民主的真正断裂。



现在,即使是世界上最自由的民主国家也重新审视其处理这一问题的方式,并鼓励公众讨论,寻求避免分享有害思想并追究其责任的方法。

反过来,德国模式本质上并不限制言论自由,而是允许限制,例如将与纳粹言论和否认大屠杀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表现形式定为犯罪。

此外,德国模式与北美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德国模式要求在其领土上拥有超过 200 万用户的应用程序提供商有责任和义务仅根据法外通知来评估第三方发布的内容的非法性,因为年批准的《网络执法法》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X

GMT+8, 2025-6-9 12:31 , Processed in 0.09008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